关于公布安来、宣黔高速公路固定式
测速设备设置情况的通告
为切实加强安来、宣黔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,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恩施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对原设置的固定式测速设备整改、检测标定和备案,经技术和法制审核,该测速设备设置合理、标志明显、符合标准,现将设置情况公布如下:
一、设置地点
(一)固定测速点
1.安来高速(G6911)409KM+230M处(恩施市芭蕉乡);
2.安来高速(G6911)467KM+128M处 (宣恩县沙道沟镇)。
(二)区间测速范围
1.安来高速(G6911)434KM+470M至457KM+595M区间段(宣恩县贡水河大桥至高罗镇);
2.宣黔高速(S89)18KM+811M至39KM+729M区间段(宣恩县晓关乡至咸丰县高乐山镇)。
二、限速值
小型车辆限速100km/h,中型及以上车辆限速80km/h。
三、公示期
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。公示期结束后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开展测速执法工作。
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超速行驶,确保行车安全!
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队
2022年3月3日